113302820029365B/2021-142537
市科技局
主動公開
通知公告
科技管理
2021-08-30
2021-08-30
面向社會
字體:【大】 【小】 |
局機關各科室、局屬單位:
為規范重大行政決策程序,提高決策質量和效率,根據國務院《重大行政決策程序暫行條例》《浙江省重大行政決策程序規定》《寧波市重大行政決策程序實施規定》等有關規定,現制定慈溪市科學技術局重大行政決策事項標準如下:
一、貫徹落實黨委、政府和上級部門的重要決議、決定和工作部署,推動全市科技工作發展的重大決定;
二、制定本市科技工作發展的重大政策措施;
三、其他重大科技工作事項;
四、涉及重大公共利益或者社會公眾切身利益的其他重大事項。
重大行政決策的作出和調整,應當堅持和加強黨的全面領導,堅持科學、民主、依法的原則,遵循公眾參與、專家論證、風險評估、合法性審查和集體討論決定相結合的決策機制。
慈溪市科學技術局
2021年8月30日